一位相熟的朋友,年紀輕輕便撒手人寰了,幾位友人趕赴醫院看他最後一眼,四點鐘,我們懷著傷感離開台大,大約五點鐘他便告別人間;夜裡難眠,心思紛亂,人生果真是一種來去,可是來得太早是否有怨?


友人的確如是,讀完書就工作,拚命攢錢,一刻不停歇的償還貸款,與時間競走,忘了風花雪月,瞧他工作的勁兒,有如蜜蜂,飛到西,飛到東,錢是賺了,命也沒了,值得嗎?
這種事這些年遇上幾回,不免感嘆萬千。


溯溪的友人語重心長的提點領略,他說年過半百,要有五不:



一、不管:孩子上了大學之後,就別再管了,他們需要單飛,必有挫敗,這些經驗是重要的,管太多了,反而展翅難飛,我們該管管自己,包括健康、快樂等等。

二、不等:願望與夢想別等了,不要一直說,老了再說,退休一定如何如何,通常退休的人,全代表老了,老能如何?連路都走不穩了,還有什麼夢想可言,好漢不提當年勇呀。

三、不看:兩眼看,不如單眼瞧,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些,什麼事都太精明,反而自找苦吃。

四、不做:做不來的不做,做起來很辛苦的也不做,做了之後會後悔的當然不做,我打羽毛球深知其味,救不到的球不救,救到了會扭傷腳的不救……人老了,必須服老,不服老就慘了,而今我更明白,什麼是適可而止,量力而為,來日方長了。

五、不給: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給,給了就慘,一但給的東西不是孩子努力得來的,貪婪必降臨,我們的辛苦會成了加長形,簡單的說,需要的就給,想要的不給,柴米油鹽,給,房子、車子、名牌、好的手機…不給,給的愈少,孩子愈賢,給的太多,就不賢,誠如林則徐所言,子孫如我賢,家產給不給,就不重要了,如果不賢,給了只加速敗亡吧。




人生難得糊塗;聰明難、糊塗尤難、由聰明轉入糊塗更難,放一著、退一步、當下心安,非圖後來福報也。」鄭板橋這句看待人生百態的名言,真的是在我心中久久不能遺忘。


從小到大,我們總是被我們的父母親要求樣樣拿第一、要多才多藝,這樣才能夠被賞識;雖然我自己沒有小孩,但是身為做父母的你我,在要求小孩要贏在起跑點時,可曾想過自己以前的缺憾,要用自己的孩子來圓夢嗎?


侯文詠在「不乖」一書中說道:從小到大我們一直被要求做乖寶寶、乖學生,最好大家都一輩子照著主流價值觀活到老、乖到老!你可以選擇繼續乖下去,但有太多疑問在等待我們去挖掘,有太多挑戰在考驗我們的應變能力,有太多刺激在拓展我們的視野,而「乖」可能會讓你無法適應波動激烈的時代,「乖」可能逼你在遭遇挫折時選擇放棄…這樣的乖,怎麼會有進步的空間?人生怎麼可能獨一無二、精采好玩?


可不是嗎?走筆至此,我停下筆來,思索了許久,回想起屏風表演班已故導演李國修先生(我心儀的偶像)和王月師母的教育經,使我感動許久,尤其是他兒子李思源的自述,更令我紅了眼眶我從小成長在一個充滿幽默與創意的家庭,我父母從不給我設限,我都是依照自己的思考成長。我十二歲那年就試著分析自己並思考未來的職業。 ... 我父親曾在他的自傳上提到「我願意死在舞臺上」,而如今,我要接續我父親的意念,「我要永遠活在舞臺上」


是啊!龍生龍、鳳生鳳,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、猴子生的兒子會爬樹,可是我們做父母的,卻是一眛強求我們的孩子,卻不曉得自己有多大的能耐,更何況孩子資質不過爾爾,又不是繼承我們的,強求有什麼用呢?如同李國修所說的:在台灣,有太多太多的太多父母把"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進"當成目標彼此競爭,比孩子成績、比上才藝班,把孩子視為陶土,捏塑出自己達不到的目標。然而孩子往往不快樂、不知自己要什麼,有多少的孩子在拿到父母要求的文憑後,就離家出走甚至自殺這是多麼失敗的教育啊!



劉軒在『屬於那個叛逆的年代』一書中後記中寫道:哪些小狗小貓不是愛追著自己的尾巴跑?哪些小狗小貓不是愛在沙發上練爪子?追著自己的尾巴跑不是笨,是可愛;練爪子是有活力,準備將來抓老鼠、抓壞人。可是,許多的貓主人、狗主人,為此,把小貓小狗的爪子拔掉,接下來就是訓練小貓小狗聽話;它們就不再是一隻可愛的小貓小狗,甚至不能成為一隻完整的大貓大狗,它們就變成了一隻乖貓乖狗、訓貓訓狗。我們要做好貓好狗,不要做乖貓乖狗,更不要做訓貓訓狗,乖貓乖狗、訓貓訓狗改變不了這個世界,也創造不了偉大的未來。」李國修也說:「人一生之中都是不斷地在尋找自己。孩子的人生路線,跌跌撞撞也好、順順利利也罷,都要由他自己去闖,而不是由我們劈荊斬棘的為他開路指定他走,因為我們只是他的父母,而不是上帝。


人只能向前走,不能回頭看,失去的已不能追回;人生難得糊塗,不要想太多,只會徒增煩惱;養兒不是為防老,就放孩子單飛吧!



讓孩子過得像個人、輸在起跑點上;給孩子想像力、創造力、幽默感和愛,贏在起跑點,只會毀滅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-李國修


被寵愛的小孩不會變壞,但一定要是有愛的寵;不要做直升機父母, 要做紅十字會父母、119父母,急難時在第一時間出現-王月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awsen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